佛山日報訊 記者何惠健報道:提升幼兒園辦園質量,高明再出新舉措。昨日,《佛山市高明區(qū)星級普惠性幼兒園認定、扶持和管理實施細則(試行)》(下稱《細則》)正式印發(fā)。這意味著,高明區(qū)將建立星級普惠性幼兒園扶持發(fā)展體系,進一步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。
《細則》指出,將對高明區(qū)內的普惠性幼兒園實行星級分類,分為未評級、一星級、二星級、三星級、四星級普惠性幼兒園。按照“等級優(yōu)先、兼顧屬性、質量為本、公益普惠”原則,構建等級水平、保教水平和普惠水平三位一體的星級普惠性幼兒園分類認定、扶持和發(fā)展體系。
在普惠性幼兒園分類認定上,公辦幼兒園將直接認定為普惠性幼兒園。符合依法規(guī)范辦園、收費合理合規(guī)、財務管理規(guī)范、實施科學保教、教職工配備和工資福利待遇合理的幼兒園,通過自愿申報方式,由區(qū)教育局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對申報幼兒園進行資料復核、實地考察和綜合評審合格后,將初步認定為普惠性幼兒園。具體的星級分類認定,則由區(qū)教育局成立星級普惠性幼兒園分類認定工作領導小組,對照星級普惠性幼兒園分類認定標準,組織開展普惠性幼兒園星級分類認定工作。
在發(fā)展保障與扶持上,《細則》指出,從2019年起,全區(qū)統(tǒng)一調整普惠性幼兒園生均經費撥款標準,實行按星級分類扶持,建立差別化的星級普惠性幼兒園生均經費撥款制度。其中,四星級普惠性幼兒園每生每年補貼2500元,三星級普惠性幼兒園每生每年補貼2000元,二星級普惠性幼兒園每生每年補貼1500元,一星級普惠性幼兒園每生每年補貼1250元,未評級普惠性幼兒園每生每年補貼1000元。
在師資隊伍上,普惠性幼兒園將實行《佛山市高明區(qū)公益普惠性幼兒園教職工“從教津貼”暫行辦法》,保障普惠性幼兒園教職工的待遇,穩(wěn)定幼兒園優(yōu)質師資。同時,關于園長、骨干教師培訓、教研活動和名師引進培育等,在同等條件下,星級普惠性幼兒園將享有優(yōu)先參與權利。一經認定的普惠性幼兒園有效期為3年,二次申報須在上一次有效期第三年的申報時間內。普惠性幼兒園原則上在有效期內不能退出。
此外,《細則》還設置了普惠性幼兒園的管理和監(jiān)督機制。若幼兒園在有效期內因辦園行為不規(guī)范、不按要求配備教職工、嚴重違背學前教育規(guī)律、保教質量嚴重下滑等行為,一經查實,將取消其普惠性幼兒園資格,并終止扶持政策,追回當年財政已核撥的生均經費撥款和歷年結余的財政性資金,三年內不得再申報普惠性幼兒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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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普惠性幼兒園?
普惠性幼兒園是指在高明區(qū)內具有辦園資質、面向大眾、收費合理、辦園規(guī)范、質量有保障的幼兒園,包括公辦幼兒園、集體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。
編輯|何欣鴻